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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运品其他规定
来源:迎利达物流  发布时间:2014-01-23
(1) 光碟类物品,如属书籍类夹带的学习光碟、空白光碟、以及公司内部宣传资料光碟属可运输类别,但开单时必须要备注说明;对有行政机关(如文化局/厅)出示有效证明的,可以收取,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:
①、把相关证明贴在货上,要贴好,保证不脱落;
②、需营业部开单时在储备事项中备注:“有证明,已贴在货上”;
③、发货人和收货人必须持相应的《音像制品批发经营许可证》和所在省、地(市)分管音像市场的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证明和货物清单。
(2) 磁材类货物包装:第一层包装需要用纸皮将磁材包装好,第二层要用隔磁泡沫对磁材进行再次包装,最后一层外包装用纸箱或者木架包装皆可。
(3) 床垫类货物收取:
①、床垫类货物长大于等于2.0m,宽大于等于1.8m,厚度大于等于0.10m,满足以上三条中任意一条的床垫,每个床垫加收50元床垫操作费,且提货方式只可开单为自提,货物运输途中也不可更改为派送。如收取上述规格床垫,未收取床垫操作费的,或者床垫提货方式开单为派送的,一经发现,按收运拒收品处理。
②、长小于2.0m,宽小于1.8m,厚度小于0.10m,同时满足以上三条的床垫,按照公布价收取运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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